信件、包裹處理公告
一、 學生郵件處理方式:
- 郵件、包裹收受地址請詳細註明姓名、系所及手機,住宿舍同學務必註明宿舍代號,(例如:333326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300號○○系王○明同學收,09xx-xxx-xxx),本校總務處文書組依法辦理僅受託代收公告招領。
- 掛號、包裹郵件(含快遞、貨運)招領期限:自公告起十四日內仍未領取,將以招領逾期或查無此人退回原址之方式處理。 公告查詢路徑:龍華科技大學網頁/行政單位/總務處/公文及掛號郵件查詢。
- 領取掛號信或包裹須攜帶學生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若代領則代領人須另攜帶自己的證件,確定領件人身份,以保障收件人權益。
- 代收包裹不包含以下項目:
(1) 大宗訂書(因涉及購退書權責)。
(2) 生鮮食品、冷藏、冷凍包裹。
(3) 違禁品與涉及公安物品。
(4) 貨到付款。
(5) 收件者或地址不詳 (如王小姐、許先生)。
(6) 如有必須寄送之事由請先行聯繫總務處文書組或自行跟貨運司機聯絡收貨時間地點。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行政文書」、「訴訟文書」等掛號郵件,因具時效性,本組不代收,直接請郵局開單。請收件人持「郵務送達通知書」或「掛號郵件招領通知單」至警察機關或郵局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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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簽收回執之掛號信件」例如:地方檢察署、環境保護局,若系上無法代收,本組不代收,直接請郵局開單,請收件人持「郵務送達通知書」或「掛號郵件招領通知單」至警察機關或郵局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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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號電信費」,因有繳費期限,若系上無法代收,本組不代收,直接請郵局開單,請收件人持「郵務送達通知書」或「掛號郵件招領通知單」至警察機關或郵局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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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郵件(包裹或有問題的信件)請於一般上班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寒暑假為上午9時至下午16時至法民大樓六樓總務處文書組洽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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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郵件(一般信件、掛號)請於日上班時間至各系辦公室領取。
二、 教職員工郵件處理方式:
- 普通信件(含限時信、印刷品):直接投入文書組公文交換中心各單位信箱。
- 掛號、包裹郵件(含快遞、貨運):按件登錄後並網頁通告收件人之服務單位,請該單位派員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