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來函陳報紙本文件資料,請依檔案點收作業規定辦理。 - 龍華科技大學總務處文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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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來函陳報紙本文件資料,請依檔案點收作業規定辦理。

發布日期 : 2025-06-03

主旨:有關貴機關(學校、幼兒園)陳報本局紙本文件資料,請依檔案點收作業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7章點收、第12章入庫管理及桃園市政府檔案點收作業要點第8點規定辦理。
二、為符首揭各項規定,貴機關(學校、幼兒園)陳報本局紙本文件資料(如工程圖或書籍或收入繳款書或人事類資料或補教類資料等)請逐頁編寫頁碼,附件為書籍型式或契約者,請確認內容已印有頁碼。
三、檔案應以公文紙規格為準,力求整齊,說明如下:
       (一)「本文或附件」為「A3」規格者,應以「蝴蝶頁」方式折齊。
       (二)「本文或附件」為「小於A4」規格者,應以「浮貼」至A4用紙方式歸檔。
       (三)檢附圖示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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