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校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定更名為「慈明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慈明高級中等學校」,敬請鑒核並祈蒙賜教。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8月29日,中市教高字第1130073922號函辦理。 二、敬請貴機關(學校)惠予協助更新電子交換系統或資料庫之本校名稱,並轉知所屬各處室。 三、本校統一編號、機關代碼、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