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校業已奉准更名為「臺北市芳和實驗中學」,並自110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110年5月24日府授教中字第1103049209號函辦理。
二、本校分為高中部及國中部,請貴機關(學校)惠予協助更新電子交換系統或資料庫之校名更名為「臺北市芳和實驗中學」,並將本校加入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群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