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如何將自己承辦過的公文,複製後重新運用? - 龍華科技大學總務處文書組

如何將自己承辦過的公文,複製後重新運用?

 

為簡化例行性公文之製作流程,可利用「複製」功能進行創簽稿。先利用「資料查詢」(已結案公文)或「公文追蹤」(簽辦中公文)功能找出欲複製之公文,並點選複製鈕( COPY的按鈕圖示 )即可複製一份新公文,再針對該份公文修改完成後按下「儲存」後即可。

 

承辦單位: 文書組